》環保署: 旅宿業自112年7月1日起 不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

日期/ Date:2023-02-10

親愛的貴賓您好

 

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授權訂定

「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旅宿業自112年7月1日

不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

僅於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再提供

 

 

 

 

環保署表示,一次用旅宿用品本體、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經使用後廢棄造成資源浪費,為減少塑膠污染環境,聯合國於2022年第五屆環境大會154國共同承諾,將於2024年前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2030年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此外,旅遊中所產生的塑膠污染或垃圾較容易進入海洋和陸域水體中,造成環境及生態危害虞慮,因此,聯合國環境署及世界旅遊組織於2020年推動全球旅遊減塑倡議(Global Tourism Plastics Initiative),邀請旅遊產業鏈業者及協會和非政府組織一起加入,對一次用旅宿用品提出使用環境友善的旅宿用品取代一次性塑膠的承諾等,希望解決塑膠污染及減少垃圾產生。

環保署再次呼籲,請民眾培養「自備、重複、少用」觀念,將減塑、減少垃圾等環保行為落實於生活中,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衛生又環保,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s://oaout.epa.gov.tw/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